潍坊市商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日期: 2024-08-26 作者: 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精神,确保商务系统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预案。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作为首要原则。
2、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章制度建设和预案修订完善、演练等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市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指挥部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总指挥)、各班子成员、中心城区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
(1)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市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3)组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员、物资的转移、救治、安置。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中心城区重点单位的事故应急工作;
工作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了解现场情况,依据情况需要组织商务系统各单位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督促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及时进行应急救援物资调拨。
工作职责: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配合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证抢险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1、报告要求。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发生火灾、踩踏、施工等各类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
2、报告程序。商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在报警的同时,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于10分钟内向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属地商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商务系统发生意外事故,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5分钟内向当地政府及市商务局报告。
3、报告内容。报告主要内容有: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会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各工作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人员受伤或死亡、财产损失、处置措施、救灾进展等有关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组织恢复生产。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当地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商务系统各单位制定、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属地商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