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日期: 2024-08-24 作者: 应急救援演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预案。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的方针,落实各项防控和应急准备措施,使卫生健康执法应急处置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会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生活饮用水污染及其他极度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各有关科室及应急处置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同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开展有效的监测,及时做多元化的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应急处置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和级别启动相应的预警和响应。
各有关科室及应急处置小组要按照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使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科学、依法、有效地开展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和各专业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和备勤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
领导组下设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组,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和物资。
1、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及收集和处理网络报告情况;各应急处置组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科室的信息报告;办公室负责全队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物资、经费及车辆的调配工作。
2、各应急处置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及各县区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品的储备和保障车辆正常使用等工作。
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知后,各应急处置组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出动,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完成应急处置任务,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出动。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接报时,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电话并详细询问与事件有关的情况,准确记录,并在20分钟内以电话、传真方式向应急处置领导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组向相关事发单位和诊治医疗机构核实登记情况后,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业应急处置组进行现场调查;初步核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对应的措施,按需筹集救援和后勤保障物资,并在1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有: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的新趋势、下步工作规划等,并详细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卡》。
报告内容有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等。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卡》做补充和修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总结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并进行事件评估。
(1)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准备好应急所需物资,包括执法文书,个人防护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及采样设备,取证工具等;梳理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处置的要点,合理的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及时通报掌握的事件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处置的重要内容或应重点注意的环节。
(2)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期间,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等做监督检查。
(1)检查诊疗原始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信息等资料,核查未依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
(5)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使用记录。查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1)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审核记录、核查设置疫情值班、咨询电话的情况;核查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进行网络直报的情况;查阅传染病疫情通报情况。
(2)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等。
(3)查阅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记录和资料,疫点、疫区卫生处理记录等。
主要职责:对辖区内从事生产或供应活动的供水单位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职责的卫生监督检查,督导检查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监测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生活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组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控制、消除污染影响,迅速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2)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需不再使用时,应立即要求二次供水单位停止供水;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停止供水。并协同供水主管部门责成供水单位迅速采取一定的措施,启动临时供水措施,及时作出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达到减少或消除污染目地。
(3)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协助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应急监测方案,依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和水质监测资料,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4)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前,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理洗涤消毒,并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出厂水、末梢水连续两次监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恢复供水。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病知识宣传,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围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有针对性对辖区内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厂、蓄水池、水泵、供水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主要职责:负责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有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1)发生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组成员应立即携带有关快速检测仪器、执法文书、取证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迅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2)指导与督促事发单位尽快安排受害者脱离事件(故)现场,防止其继续遭受有害因素危害;及时将病人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对受害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临床症状、是否送医院治疗、安置地点等进行登记,避免遗漏。
(3)对事发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人群。如出现宾馆嗜肺军团肺炎,则要求宾馆立即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打开门窗自然通风,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入住人员。
(4)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并结合受害人员病情迅速作出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协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事发现场进行样品采集,送化验室检测。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监督工作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1)发生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应立即携带执法文书、取证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所需物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迅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
(2)全面查阅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防控制度、应急预案、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核实学校传染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和法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对事发单位做全面监督检查,确定引起事故的隐患是否消除,卫生控制、处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如事态得到控制,隐患已消除,并符合终止响应条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建议终止突发事件的响应措施,并考虑终止本次应急响应。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评估后比原来的级别有变化,此时则应相应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
召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开展讨论和评估,总结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适时发布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和健康提示,必要时组织有关从业单位或企业负责人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会议,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严禁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讨价还价。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做好应急处置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应急处置档案指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所有具有可溯源性及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及有关联的资料。归档内容最重要的包含:突发事件接报记录;与上级机关、其他单位或部门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报告、请示、批复、来往函件等;发布的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媒体、网络等信息;重要会议材料;监测报告记录;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等。
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组对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储备清单,及时核销过期失效物资并进行更新补充。
进一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抵御灾害和科学救援的意识。将卫生应急知识宣传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编发卫生应急知识宣传素材和卫生应急动态,扩大覆盖面和知晓率,提升公民卫生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