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楼更换担架电梯 让救援赢得宝贵分秒
时间: 2024-10-30 17:27:51 | 作者: 载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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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出版的2019年第10期《求是》杂志,发表习重要文章《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习深刻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有的环节。”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持续加快,以及应对重大疾病的任务要求提升,让城市电梯容得下急救担架而不再“卡脖子”,为生命救援赢得多一秒宝贵时间,成为愈发紧迫而重要的新时代发展命题。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安排部署特别是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反复强调的“善谋善为,强化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要求,近期,我们深入国内有关城市,重点围绕电梯容不下急救担架问题开展实地专题调研,并努力提出加紧推动普及担架电梯的切实可行政策建议。
目前,国内大城市中高层住宅比例已超过72%,而且,高层住宅占比还将继续提高,因此,电梯在住宅功能中的重要性一天比一天突出。现阶段,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逐步建立并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我国普通住宅电梯无法容纳急救担架车进出的问题由来已久。在城市高层住宅里,当老年人以及其他突发性高危病人发病时,如何将其安全、快速地转移至楼下,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里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之一。
国家卫健委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群患病率是一般人群的2.5~3.0倍,占总人数的42.5%~52.0%。近80%的老年人患有1种或多种慢性病,并伴有不同程度的功能性残疾。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老龄办2018年10月发布的《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白皮书(2017)》指出,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33.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5%,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通过对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住宅建造时间为1980~2010年的17个社区调研发现,这些区域共有高层住宅94栋,电梯394部,均未设置医疗急救担架电梯。17个社区居住总人口达30381人,12层以上住户有10127家,居家老龄人口3289人。也就是说,11%的老龄人口在12层以上家中居住。若按此比例推算,北京全市约有36.6万户籍老龄人口在老旧小区12层以上的“非适老层”家中居住。北京市急救中心派车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2月11日8时至12月18日8时,共派出急救车辆7262车次。而急救的顺利开展,均须以“医疗急救担架电梯”为重要依托。
相关研究之后发现,目前北京等城市的普通电梯轿厢宽度和深度均为1.6米左右。因额定载重量、轿厢尺寸、井道尺寸限制等原因,而无法容纳急救中心常规使用的1.9米以上担架车。即使长度为1.78米的铲式担架也无法放入轿厢。
普及担架电梯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目前看,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界定相对弹性,担架电梯难动线年修订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4.1.7)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然而,2003版《规范》只对电梯数量作出要求,对电梯轿厢的面积及长宽尺寸均未作出刚性的明确规定。2011年7月26日,原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当讲,从2003年的“宜”,到2011年的“应”,体现了时代的进步、政策的优化,也呼应了住宅电梯应适应多种功能的诉求。但是,2011版《规范》仍不是“强制性条文”,也未能纳入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相对而言仍缺乏约束性,不能作为有关部门验收时的刚性要求。
二是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担架电梯难以推广。技术经济成本成为制约关键。由于高层建筑担架电梯配置属非行政审批强制要件,因此高层住宅担架电梯配置的取舍具有较大选择性。2006年5月底,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这份主要内容为“7090”的文件明确了新建住房的结构比例,即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是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其总面积所占的比重一定要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由于相关国家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小户型住宅慢慢的变多。住宅设置担架电梯后,加大了公共交通部分面积,必定会减少住宅户内面积,同时影响住宅的户型设计,还会增加公摊面积,影响销售和利润。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在并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适当缩减电梯井道尺寸,在保证消防最小防火间距的条件下,能够最大化提高可售住宅面积。
北京在居家养老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北京率先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并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
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建于1988年之后的住宅,电梯井道尺寸基本满足2008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2008)的国家标准,即电梯额定载重量630公斤,井道宽度C=2300毫米,井道深度D=2100毫米;额定载重量1000公斤,井道宽度C=2400毫米,井道深度D=2300毫米。因此,北京地区已建成高层住宅具备通过以“调整电梯对重安装位置”这一成本相对最小化、效果相对最大化方式,加紧推动普通担架电梯。主要方法是将额定载重量630公斤的电梯置换为轿厢内尺寸1600毫米×1500毫米的电梯;将额定载重量1000公斤的电梯置换为1900毫米×1200毫米可容纳担架电梯。(如图一、图二所示)
鉴于高层住宅电梯轿厢尺寸不能容纳一般急救担架(1980毫米×500毫米),而目前急救车配备可拆卸手担架(1800毫米×500毫米),这种急救担架采用对角线方式,即可在额定载重量630公斤(轿厢内尺寸1600毫米×1500毫米)的电梯里顺利完成运送任务。(如图三所示)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委内老干部、老广泛好评,这也可以为更多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示范借鉴。
综合此次调研情况,我们务实提出解决老旧居住小区及新建住宅设置容纳担架电梯的两点思考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国内十个主要电梯生产厂商普通住宅电梯价格,并与可容纳担架电梯价格作比较后发现:以18层住宅载重量1000公斤载客电梯为例,更换一台普通载客电梯价格与可容纳担架电梯价格基本持平(29~35万元/台),在基本不增加成本支出的情况下,能轻松实现老旧小区设置担架电梯。因此,建议在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中的电梯部分增加“设置担架电梯”相关联的内容,并争取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性文件的“强制性条款”,在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中进行试点推广。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的住建以及规划部门已经出台对新建住宅一定得安装担架电梯的强制性要求。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山东青岛,率先将“住宅设置可容纳担架电梯”作为强制要求的推行方案(含已建成未设置担架电梯的中高层住宅),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与此同时,为尽力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建议组织修订和细化住宅建筑电梯设置标准,将“容纳担架电梯”按照应急管理(等同消防电梯)要素,设为新建住宅建筑电梯配置审批要件,在规划设计、工程许可证发放、工程验收备案中予以约束。
随着AI时代的来临,5G技术已在我国部分城市实现了大规模商业化运作。电梯智能化和云数据服务已成为智慧城市管理发展的大势所趋。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从现在起改造和新装的担架电梯将明显不同于以往,而是基于全新基点的“智慧电梯”。担架电梯通过智慧城市云服务资源和信息一体化平台的聚集,协同社会救援机构(医疗急救、消防救援)共享,快速完成疏散乘客(可视运作时的状态)、征用(语音播放)、运送任务,将开启尊重生命、彰显智慧的“城市电梯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