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岗乡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日期: 2024-09-08 作者: 应急救援演练
为及时有效应对有几率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项目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结合本乡的真实的情况,制定本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容器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13种。依据施工的特点主要的危险源有:电气焊作业,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水上作业;危险物品使用,基坑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特定种类设备运行等。自然灾害:暴雨、大风、滑坡、塌方、灾5种。
1.5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区域等因素,一般将事故(事件)等级规划区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事故)、IV级(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重大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较大事故(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故(事件)。一般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事件)。
成 员: 黄功莉、何才光、马千里、彭莉莉、谢正阳、刘传玮、李飞、杜丽、关家俊、李红、李显红、王林、王宏、陈辉、赵鹤、王少宏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邵岗乡应急管理所,由马千里为主任。
4负责抢险救援工作,按照预案进行资源调配、组织分工,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5指挥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车辆顺利地通过,并确保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对救援所需要的材料运送车辆,必要时进行开道)。
建立现场监控制度。明确各级监控人员及其职责,制定监控频次、内容、记录和报警处理等工作要求,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重要工艺参数和重点岗位等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即时接收各类报警信号并及时做出处理。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应加强完善 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形态趋势,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 III级(较大事故) IV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通过通信、网络和等形式进行通知、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按照响应级别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由该类业务主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忠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对突发事件要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分析事故(事件)原因,查清事情真相,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等。
5.1善后安排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征应有关单立及个人的内物资,要依规定给予色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险机构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工失的理雅工作,回到正常状态的生产生活秩序。
5.2调查与评估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对此次应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
为了正确把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后的情况,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有的信息发布,形式可采用组织报道,发布信息需经应急管理管理所审核。
(1)技术专家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方面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自身的需求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病疫情控制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运输通畅。
(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负责,动员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乡党政办、财政、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9)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信息产业、人防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10)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11)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要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乡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的培训大纲、教材和通俗读本,统一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和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对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